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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超时使用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

来源:本站    时间:2014-6-27 10:21

6月26日上午,我市举行岳阳市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超时使用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市城管局和市物价局分别陈述了《关于申请核定公共自行车租赁超时使用收费标准报告》和核定公共自行车租赁超时使用收费标准的初审意见。听证会应到代表25人,实到23人。

超时使用收费防止少数人长时间占用车

我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自去年3月启动筹建,今年5月开始运行。首期投入5000辆公共自行车,城区设置210个站点。

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坚持公益优先、3小时内免费、24小时服务的原则,实行通借通还。截至6月3日,已办理个人租赁卡达到5万多张,并以每天1000张左右的速度递增。单日租还车次数最高突破3.9万人次,城区公共自行车使用次数已达103万人次。

据市城管局自行车办负责人何志军介绍,由于目前车和卡的比例严重失调,而且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措施,常常有市民长时间占用自行车。少数市民对公共自行车的爱护意识不强,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和损耗。实行公共自行车租赁超时使用收费后,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扭转。

意见比较一致多数代表支持累进加价计费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市物价局的初审意见为:公共自行车租赁超时使用收费实行阶梯式累进加价计费办法,收费标准根据每次累计租用时间分段确定。即:3小时以内(含3小时)不计费;3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含4小时),每车次1元;4小时以上每车次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费。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未还车的,按《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会上,23名社会各界代表及市民代表纷纷就拟定的定价方案表示赞同,并发表了意见。“定价方案综合考虑了市民及各方的利益,合法、合理、合情。”自由职业者龙婷说。同时,她还建议我市可效仿其他城市,实行“诚信积分”制,对于长期诚信使用公共自行车的市民,进行积分奖励,更好地督促市民按时还车。

缓解供需矛盾不会增加市民经济负担

公共自行车租赁实行超时使用收费后,会对市民的出行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听证会上,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科科长李智平表示,公共自行车是城市公共交通方式之一,实行超时使用收费后,并不会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不便,相反会避免个别租车者一直占用一辆车的现象出现,提高公共自行车租车频率和利用率,缓解供需矛盾,为出行者提供更多便利。

李智平说,公共自行车租赁实行超时使用收费,并不会给租车者增加经济负担。通常情况下,普通人正常骑自行车的速度为每小时15至20公里,3小时的免费时间至少可骑行45公里,且我市公共自行车实行的是“通租通还”的模式,任何一个点都可以还车,因此只要不是租车者因特殊情况未还车,一般情况下不会给公共自行车的租车者另行增加交通费用。

采纳代表建议报政府审批后正式实施

听证会上,还有部分代表提出了自行车网点设置是否可以更合理、意外情况或车位已满导致自行车无法及时归还、自行车卡可否设定密码保障安全等问题。还有的代表认为3个小时免费的时间太长,应该缩短为2个小时,以便让公共自行车为更多有需要的市民服务。

市城管局和市物价局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自行车办负责人表示在后期的运营管理中,认真学习其他城市的先进管理模式,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科学管理,对公共自行车的质量及时跟踪,对设备设施及时维护、检修,切实提高市民对公共自行车系统的满意度。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整理听证会上代表们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善拟定听证方案并进行公示,报市政府审批后正式实施。

记者 彭雨琪

延伸阅读

杭州:使用自行车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收费1元,超过3小时按每小时3元计费,费用在还车时通过锁止器刷卡自动结算。

南通:用户每次租借自行车两小时内免费。超过两小时的,超时后按1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还车后再次租用重新开始计时,当天多次租车时间不累计。

武汉:公共自行车一次使用期限为2个小时,超时3次以上将收取费用。第3次使用超时,开始按每小时1元进行收费,前2次超时的时间不累加收费,超时收费上限为100元。第3次超时使用后将被锁卡,缴费后超时记录清零,租车卡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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